15 關於法規命令擬定之公告與聽證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草案內容應..-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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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F 考上公務員也買不起房 國三下 (2021/11/15)
行政程序法第153條 受理前條提議之行政機關,應依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非主管之事項,依第十七條之規定予以移送。
二、依法不得以法規命令規定之事項,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
三、無須訂定法規命令之事項,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
四、有訂定法規命令之必要者,著手研擬草案。
第四項得知有訂定必要才開始著手研擬草案,表示第二、三項是在受理提議到著手草案之間就可以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可以大略判斷受理人民提議的法規命令之訂定流程
所以 (C)行政機關未採納人民之意見,於
以上個人淺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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