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據我國現行的憲法規範與實務見解,下列何種權力可能屬於憲法直接保障的地方自治核心事項?
(A)監察權
(B)行政權
(C)司法權
(D)考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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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246), C(26), D(3), E(0) #3164386
統計: A(3), B(246), C(26), D(3), E(0) #3164386
詳解 (共 3 筆)
#6988352
依據我國現行的憲法規範與實務見解,下列何種權力可能屬於憲法直接保障的地方自治核心事項?
(A) 監察權❌
在我國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劃分中,監察權(彈劾、糾舉、審計等)仍屬中央政府(監察院)專屬的權力,並未劃歸給地方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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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行政權✔️
地方自治團體擁有對於自治事項的立法並執行之權限,因此擁有地方行政權,是地方自治的核心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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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司法權❌
司法權(審判權)在我國憲法體制下屬於中央政府(司法院及其所屬各級法院)專屬的權力,採單一法院體系,並未劃歸給地方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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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考試權❌
考試權(公務人員任用及資格)在我國憲法體制下屬於中央政府(考試院)專屬的權力,並未劃歸給地方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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