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15.()資賦優異之國小學童,依法可縮短幾年的修業年限?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視實際需要而定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
-
95 年 - 屏東縣95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公立幼稚園代理教師聯合甄選-幼教專業#1166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0.681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Takeko Chen
小四下 (2012/05/07)
根據《國民教育法》第三條之規定: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 對於資賦優異之國.....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檢舉
查看全部4則討論
3F
蔡家人
國三下 (2012/06/20)
根據特殊教育法 那D可以選嗎?
第 12 條
為因應特殊教育學生之教育需求,其教育階段、年級安排、教育場所及實 施方式,應保持彈性。 特殊教育學生得視實際狀況,調整其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其降低或提高 入學年齡、縮短或延長修業年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 定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檢舉
4F
113就是要上榜
國三上 (2016/02/18)
名 稱
國民教育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 3 條
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 對於
資賦優異
之國民小學學生,得
縮短
其修業年限。但以一年為限。 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其辦法另 定之。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15.()資賦優異之國小學童,依法可縮短幾年的修業年限?(A)一年(B)二年(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