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下列關於本國幼兒教育政策的敘述何者較為正確?
(A)幼稚園可以聘任外籍教師教授美語
(B)幼托整合後幼兒園的行政管理機關是內政部
(C)幼托整合後幼兒園的行政管理機關是教育部
(D)全國公私立幼稚園必須在大班幼兒畢業前的一個月正式進行注音符號的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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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16), C(831), D(2), E(0) #57875

詳解 (共 7 筆)

#72661

依我國現行幼托現況,負責學齡前幼兒教育及照顧服務之主要機構為幼稚園與托兒所。

幼稚園係依幼稚教育法及幼稚園設備標準等相關法令設立之學前教育機構,其主管機關為教育行政機關,招收四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然而托兒所則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及相關法案所設立之兒童福利機構,招收二歲以上至未滿六歲之幼兒,主管機關為社會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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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63

後來有修訂,只有家庭托育與托嬰中心(收托○至二足歲幼兒)由社會福利部門主管,其他皆由教育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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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37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13/1/2prme.html

其中提到現行分屬教育部內政部系統的幼稚園與托兒所兩種教保服務,將整合成「幼兒園」,2到6歲的幼兒園和教保服務,都統一由教育部管轄。

2011.04.13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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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17

幼兒園主管單位是社福部門~不是屬於內政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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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22
http://www.google.com.tw/』願意將其資料找出(幼兒園主管單位是社福部門~不是屬於內政部嗎?),再po文上來分享嗎?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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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62

我國幼托制度架構現狀為:家庭托育、托兒所、國小學童課後托育、幼稚園、才藝班。根據幼托委員會的決議,幼托制度將調整為:

1. 家庭托育與托嬰中心(收托○至二足歲幼兒)由社會福利部門主管。家庭托育(保母)將持續往「社區保母支持系統」的方向推動,可視社區需要發展(夜間工作父母之)課後兒童托育,或受政府委託從事家庭寄養,以因應當今社會與家庭之需求。

2. 將幼稚園與托兒所融合,稱為「幼兒園」,收托二足歲至學齡前幼兒(五至六歲半日制免費教育實施後,將為收托二足歲至五足歲幼兒),由社會福利部門主管,教育部門協辦(協助辦理幼兒教育之部份)。幼兒園可提供托嬰、課後照顧等複合式之服務內涵。

3. 五至六歲半日制免費教育實施後,該部分劃歸教育部門管轄。

4. 國小學童(包括五至六歲半日制免費教育實施後之該年齡層小孩)課後托教,以及才藝班、補習班由教育部門管轄;但幼兒園附設之國小學童課後托教班,以及家庭托育所收托之課後學童,由社會福利部門主管,以符合統一事權、避免雙頭馬車之制度設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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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06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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