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甲赴大陸地區旅遊。甲之友人乙,未經甲事先同意,以甲為被保險人,先後向
丙、丁、戊三家保險公司投保旅行平安險,合計達 2,000 萬元。甲於大陸旅遊
期間,食指遭鐵軌門夾斷,返台後,依殘廢等級分別向丙、丁、戊三家保險公
司請求保險金。試問:甲之請求有無理由?
(A) 無理由,因屬複保險,乙與丙、丁、戊三家公司之保險契約均屬無效
(B) 部分無理由,因屬複保險,乙與丙之契約有效,丙應給付,然乙與丁、戊
間之契約無效,丁、戊無須給付
(C) 無理由,因乙對甲不具保險利益,且未經被保險人甲之書面同意,並約定
保險金額,保險契約無效
(D) 有理由,乙之無權代理行為得經甲嗣後承認而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