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
(A) 已確定不會發生而為當事人雙方所不知者,保險契約有效,要保人負交付
保費義務,但保險人則無負保險責任
(B) 已發生而為當事人雙方所不知者,保險契約無效
(C) 僅要保人知危險已發生者,契約仍屬有效,要保人仍有負交付保費義務,
保險人亦有給付保險金之責任
(D) 僅保險人知危險已確定不會發生者,契約無效,保險人仍得請求要保人交
付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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