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持有藥物許可證之藥商於得知嚴重藥物不良反應之日起幾日內,應依嚴重藥物不良反..-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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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All pass one 大三上 (2024/06/26)
比較:
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 (民國 113 年 03 月 28 日) 第3條 醫療機構、藥局,及取得藥品製造或輸入許可之藥商(以下簡稱藥商)知悉前條藥品嚴重不良反應時,應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網路系統,填具通報表,通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第7條 藥商為第三條第一項之通報,應於知悉通報事由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完成
藥品安全監視管理辦法 (民國 111 年 04 月 15 日) 第6條 藥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藥商應自知悉之日起三日內,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建置之網路系統通報: 一、發現未預期或超出預期發生頻率之嚴重藥品不良反應。
二、有評估新增或變更禁忌、使用限制之必要。
三、於德國、美國、英國、法國、日本、瑞士、加拿大、澳洲、比利時、瑞典共十國(以下簡稱十大醫藥先進國家),因不良反應被暫停使用或下市。
四、於前款外其他國家,因不良反應應暫停使用或下市,經評估應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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