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甲男與 W 女結婚後依法約定以分別財產制作為夫妻財產制,婚後 W 先後產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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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普考交通行政—已上榜 國三下 (2018/05/03)
這題而言理論上可繼承為丙、丁、(己+戊女未生下之小孩>>因代位繼承),但W有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因 A.民法1145條喪失繼承權之情況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仁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四.偽造、變造、隱匿或煙滅被繼承人關於被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B.民法第 1174 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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