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6年2月2日起,因得高額彩金
而失去由法規設定之低收入戶的要件
因要件之失去而形成廢止之條件
故自該日時起廢止其以低收入戶要件之授益行政處分
以適其法規亦衡其公益
46.甲原為低收入戶,經社會局核發自民國96年1月1日起每月5,000元扶助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