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是屬於一種組織自我改善的方法。此為何種管理類型?
(A)標竿管理
(B)組織變革
(C)知識管理
(D)目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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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94), B(354), C(233), D(449), E(0) #2044588
統計: A(1494), B(354), C(233), D(449), E(0) #2044588
詳解 (共 6 筆)
#4126978
根據美國生產力與品質中心(APQC)對標竿管理的定義如下:「標竿管理是一項有系統、持續性的評估過程,透過不斷地將組織流程與全球企業領導者相比較,以獲得協助改善營運績效的資訊。」由以上的定義我們可以知道,所謂的標竿管理就是先決定出某些企業功能領域(例如生產、行銷、財務、服務…等等)的績效衡量標準,然後再去尋求在這些特定的領域內表現卓然有成的其他組織,比較企業本身與這些標竿組織之間的績效差距,並透過分析轉換其作業流程的作法來達到改善績效,縮短差距的目的。也就是以一種系統化、架構化的方式來持續尋求最佳作業典範,並將其作為學習對象,汲取對方精華的過程。目的在使企業能夠藉此過程有效的提昇營運績效,以祈與最佳作業典範並駕齊驅,甚至凌駕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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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8551
他山之石,可以為錯(指借助外力,改正自己的缺失)。
社會工作管理第4版17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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