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人民可以透過投票決定自己的民意代表、直轄市長甚至總統。依據我國相關法律之規定,下列針對現行各項公職人員選舉之敘述,何者正確?
(A)直轄市長為大選區相對多數制
(B)原住民立法委員為大選區相對多數制
(C)不分區立法委員採連記的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
(D)鄉鎮市民代表採相對多數讓渡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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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05), B(4947), C(2380), D(187), E(0) #1482466
統計: A(1805), B(4947), C(2380), D(187), E(0) #1482466
詳解 (共 9 筆)
#1553105
我國各項選舉都是相對多數決;
單一選區=小選舉區制 ; 複數選區制=大選舉區制
立法委員是單一選區兩票制,但是又能細分為三種:
1. 區域立委------------------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
2. 不分區及僑選立委-------比例代表制 (婦女保障名額不得少於1/2)
3.原住民立委----------------複數選區相對多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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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8851
台灣目前所有選舉都是單記、相對多數及不可讓渡制
單記=一張選票一個職務中只能勾選一名
連記=一張選票中,相同職務候選人得勾選二人或二人以上候選人
可讓渡-指達當選門檻的候選人可以當選門檻以上的票數讓給同黨候選人--故必然須有同黨候選人一起參選,必然只適用大選區
不可讓渡-指各候選人不得將選票讓渡給其他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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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6340
大選區→複數制
小選區→單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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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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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5762
台灣只有 單記 不可讓渡 相對多數決 !!!!!!! 小單 大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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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9285
小單 大富(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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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858
是各政黨當選名單,婦女保障名額不得少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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