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依據集會遊行法規定,有關申請室外集會遊行之許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於 6 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B)申請之許可或不許可,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請書之日起 3 日內以書面通知負責人
(C)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不受 6 日前申請之限制
(D)主管機關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負責人者,視為不許可
統計: A(124), B(381), C(248), D(5009), E(0) #1607194
詳解 (共 10 筆)

集會遊行法第12條第3項(申請准駁之通知)
(A)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於 6 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正確
(B)申請之許可或不許可,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請書之日起 3 日內以書面通知負責人
正確
(C)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不受 6 日前申請之限制
正確
(D)主管機關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負責人者,視為不許可
視為「許可」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58&flno=9
集會遊行法 第 9 條 第 1 項
I. 室外集會、遊行,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載明左列事項,於6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不受6日前申請之限制 (緊急性集會、遊行):
(A) (C)
一、負責人或其代理人、糾察員姓名、性別、職業、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及電話號碼。
二、集會、遊行之目的、方式及起訖時間。
三、集會處所或遊行之路線及集合、解散地點。
四、預定參加人數。
五、車輛、物品之名稱、數量。
II. 前項第1款代理人,應檢具代理同意書;第3款集會處所,應檢具處所之所有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文件;遊行,應檢具詳細路線圖。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58&flno=12
集會遊行法 第 12 條
I. 室外集會、遊行申請之許可或不許可,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請書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通知負責人。
(B)
II. 依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提出申請者 (緊急性集會、遊行),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請書之時起24小時內,以書面通知負責人。
III. 主管機關未在前2項規定期限內通知負責人者,視為許可。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