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依民法規定,物分為動產與不動產。不動產分為土地及定著物,而動產則為所稱不動產以外之物。下列何種屬於動產?
(A)橫跨高屏溪的斜張橋
(B)掛在蘋果樹上之蘋果
(C)頂樓加蓋的違章建築
(D)工地施工時工人休息用的貨櫃屋
統計: A(164), B(1994), C(209), D(6993), E(0) #2017493
詳解 (共 10 筆)
依民法第66條規定:「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分。」
(A)橫跨高屏溪的斜張橋→為土地之定著物。
(B)掛在蘋果樹上之蘋果→蘋果尚未與果樹分離,因此屬於不動產之部分。
(C)頂樓加蓋的違章建築→為土地之定著物。
(D)工地施工時工人休息用的貨櫃屋→貨櫃屋為「放置在地面上」,並未在土地上「定著」,故屬動產。
→其他判斷方式:沒有打算讓他永久存在,非定著物
回復8F
蘋果摘下來就是動產,還在樹上就是不動產的部分
謝謝9樓的更正
違章建築,符合定著物之要件得即為物權的客體。
定著物:具經濟上之價值、非土地之構成部分、繼續附著於土地且不易移動。
違章建築僅是行為人無法為保存登記,無法為所有權之移轉,但仍有事實上之處分。
就算沒有加窗簾,只要可以遮風避雨,又符合定著物要件,即為不動產。
蘋果摘下來就是動產嗎?
回復9F
還在樹上應該是不動產的部分,不是動產,也不是不動產
類題
23.甲自家庭園中植有芒果樹一棵。若果實自落於鄰地,則:
(A) 仍為甲所有
(B) 視為鄰地所有人所有
(C) 鄰地為公用地者,視為無主物
(D) 甲與鄰地所有人共有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92年 - 92 初等考試_人事行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3179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
21.甲承租乙的土地,供種植果樹之用。甲將果樹種植於土地後,該果樹的所有權屬於何人所有?
(A) 甲
(B) 乙
(C) 甲與乙所共有
(D) 視甲乙的約定而定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96年 - 96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民法概要#3501
答案:B
難度:適中
15.甲將土地租與乙種植果樹,乙細心照料,一年後樹上結滿果實,該樹上果實屬於何人所有?
(A) 甲
(B) 乙
(C) 甲乙共有
(D) 甲乙合有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97年 -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四等)#9511
答案:A
難度:適中
21.民法上所謂的「不動產」是指土地及其定著物,下列何者屬之?
(A) 車子
(B) 橋樑
(C) 公共電話亭
(D) 公車站牌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6年 - 106 初等考試_社會行政、人事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金融保險、統計、會計、經建行政、地政、圖書資訊管理、廉政、交通行政、電子工程:公民#59452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
39.甲將土地出租乙種植果樹,租賃期限內,何人有果實成熟之收取權?
(A) 甲
(B) 乙
(C) 甲、乙公同共有
(D) 甲、乙分別共有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07年 - 107 關務、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68932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
35.果農甲承租地主乙的土地,種植芒果樹;路人丙擅自指使其 6 歲兒子丁,摘下了一粒甲所種的芒果。何人有此摘下的芒果之所有權?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08年 - 108 民航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79061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