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一名少女和親友們在機場搭乘班機前往日本旅遊前,一句「行李有炸彈」的玩笑話嚇壞眾人,後經鑑識人員檢查行李發現是虛驚一場,但機場航警仍依法將少女留置並通知父母陪同偵訊,少女的日本行因此泡湯。依我國現行法令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航警依法留置少女,限制少女的人身自由,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B)航警的處置導致少女日本行泡湯,少女可向政府提出國家賠償
(C)個人濫用言論自由會妨礙社會發展,故言論自由應接受國家事前審查
(D)玩笑話亦屬言論自由,且證實沒有炸彈,航警沒有正當理由留置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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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883), B(256), C(1011), D(243), E(0) #2017501

詳解 (共 7 筆)

#3418871
(A)航警依法留置少女,限制少女的人身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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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0624

(A)法律保留原則是指,限制人民基本權利的事項應保留給法律規定及加以限制,此原則又被稱為積極的依法行政,亦即任何行政行為或規定(尤其是可能會侵犯到人民權利的作為)均應有法律明確授權。選項中提到,航警「依法」留置少女,因此是符合法律保留原則的。

(B)少女違法在先,航警是為了防止妨礙他人自由及避免緊急危難等理由限制少女的言論自由,因此少女不得據此要求國家賠償。

(C)事前審查是指要先經過國家核可,才可以把話說出來、把文章寫出來,很明顯的,在我國有非常高度的言論自由,不應接受政府的事前審查。

(D)玩笑話屬言論自由沒錯,但自由並不能隨意干涉他人權利、也不得侵犯公共安全,少女的言論已經造成危害,因此航警得據此留置少女。

以上文字出自:《初考公民叮》。博客來、讀冊、千華網路書店等各大線上通路皆有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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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3311
法律保留原則=積極之依法行政1.規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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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4248

民用航空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第 105 條
未指定犯人向公務員、民用航空事業或活動團體之人員誣告犯危害飛航安全或設施,或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生飛航安全危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航空器毀損或人員傷亡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補充


相關影片:瞎說舅媽行李有炸彈少女遭攔蹲地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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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第105條規定,向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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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7385

正確答案: (A) 航警依法留置少女,限制少女的人身自由,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解析:

(A) 航警依法留置少女,限制少女的人身自由,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 正確
    根據我國《民用航空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任何人若在機場或飛機上涉及威脅飛航安全的言行(即使是玩笑話),都可能被航警依法律程序留置。這屬於公共安全領域的處置,航警有權暫時限制涉案者的人身自由。
  • 法律保留原則:所有涉及基本權利(如人身自由)限制的行為,必須有法律依據。航警的留置行為是為了避免飛航危險並依法進行偵查,因此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B) 航警的處置導致少女日本行泡湯,少女可向政府提出國家賠償

  • 錯誤
    國家賠償的要件需符合「違法行為」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害。在本案中,航警是依法執行職務,且有合理理由進行留置,因此不構成違法或過失,無法主張國家賠償。

(C) 言論自由應接受國家事前審查

  • 錯誤
    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除非涉及犯罪或明顯危及公共安全(如煽動、威脅),國家不應進行事前審查。憲法中禁止國家對言論進行事前限制,以保障民主與自由的發展。

(D) 航警沒有正當理由留置少女

  • 錯誤
    儘管少女的言論只是玩笑,但此類言論涉及威脅公共安全,尤其在敏感的飛航場所,航警有義務採取行動檢查與留置。即使最終證實是虛驚,航警的行為仍屬合法且合理的預防措施。

結論:

航警在面對可能危害飛航安全的言行時,必須依法採取必要行動,保障公共安全。本案中,依法留置少女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因此選項 (A)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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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1912

少女在機場宣稱有炸彈,違反了《民用航空法》第 105 條(散布危害機載安全之不實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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