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有關各機關首長,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之期間,下列何者錯誤?
(A)自退休案核定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B)自免職或調職令發布日起至離職日止
(C)定有任期者,自任期屆滿之日前二個月起至離職日止
(D)自撤職、休職懲戒處分議決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2), B(18), C(544), D(67), E(0) #410055

詳解 (共 2 筆)

#629978

九、其他定有任期者,自任期屆滿之日前一個月起至離職日止。但連任者 ,至確定連任之日止。駐外人員之任用或遷調,必要時,得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任用,不受第一項規定之限制。第一項規定期間內,機關出缺之職務,得依規定由現職人員代理。

17
0
#4068996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26-1 條
各機關首長於下列期間,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
一、自退休案核定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二、自免職或調職令發布日起至離職日止。
三、民選首長,自次屆同一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名單公告
之日止。但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者,至離職日止。
四、民意機關首長,自次屆同一民意代表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其
首長當選人宣誓就職止。
五、參加公職選舉者,自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離職日止。但未當
選者,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
六、憲法或法規未定有任期之中央各級機關政務首長,於總統競選連任未
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時,自次屆該項選舉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
選人宣誓就職止。地方政府所屬機關政務首長及其同層級機關首長,
於民選首長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時,亦同。
七、民選首長及民意機關首長受罷免者,自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罷免
投票結果公告之日止。
八、自辭職書提出、停職令發布或受免除職務、撤職、休職懲戒處分判決
確定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九、其他定有任期者,自任期屆滿之日前一個月起至離職日止。但連任者
,至確定連任之日止。

駐外人員之任用或遷調,必要時,得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任用,不受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第一項規定期間內,機關出缺之職務,得依規定由現職人員代理。
 
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