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甲將其所有 X 地號土地出售予乙後,由甲會同乙申辦土地買賣移轉登記時,請問本案應按何標 準計收千分之一的登記費?
(A)該筆土地的公告現值
(B)該筆土地的公告地價
(C)該筆土地的買賣實價
(D)該筆土地的申報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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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7), B(331), C(177), D(2759), E(0) #2107063

詳解 (共 9 筆)

#5639740
土地法
第 76 條
聲請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按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千分之一繳納登記費。
聲請他項權利內容變更登記,除權利價值增加部分,依前項繳納登記費外,免納登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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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4288

登記費 只有總登記 跟第一次移轉會要到千分之二

因為 登記的總就是total  比較多的意思
另外第一次都是比較珍貴的  

以上幫助大家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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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405
第 76 條 聲請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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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893

土地法 第76條1項:

聲請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按申報地價權利價值千分之一繳納登記費


公告土地現值
每年1月1日公告,作為土地移轉設定典權時,申報土地現值的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之依據。


公告地價
係政府每2年重新規定地價時,參考當年期土地現值前一期公告地價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民眾負擔能力按法定程序評估於1月1日公告,作為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後據以課徵地價稅


申報地價
為土地所有權人依公告地價增減20%範圍內申報之地價,作為課徵地價稅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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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4935
(A)該筆土地的公告現值→X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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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4059

土地法 第 65 條 (土地總登記費之繳納)

土地總登記,應由權利人按申報地價土地他項權利價值,繳納登記費千分之二


土地法 第 76 條 (變更登記之登記費)

1. 聲請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按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千分之一繳納登記費。

2. 聲請他項權利內容變更登記,除權利價值增加部分,依前項繳納登記費外,免納登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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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4084
土地法 第 76 條聲請為土地權利變更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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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2838
土地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聲請為土地權利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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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8990

土地法第76條:登記規費繳納之額度規定


1.聲請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
應由權利人按「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
千分之一」繳納登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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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1898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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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規費大致上可分為下列四種:一、 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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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549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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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第 76 條 聲請為土地權利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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