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關於行政事實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事實行為不發生法律效果,行政機關得依職權為之,不受法規規定之限制
(B)人民不服行政事實行為,單純拒絕即為已足,若提起行政訴訟即無權利保護必要
(C)行政事實行為違法侵害人民權益者,人民得向行政機關請求國家賠償
(D)行政事實行為僅受公法規範之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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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4), B(124), C(1306), D(57), E(0) #2782102
統計: A(94), B(124), C(1306), D(57), E(0) #2782102
詳解 (共 2 筆)
#5403276
(A)事實行為有干涉行政的性質仍須受法規規定之限制,例如:消防法19條:破門而入(是一種即時強制)
(B)行政訴訟法第8條-一般給付訴訟,專門為事實行為設置的訴訟類型
(C)事實行為可打一般給付訴訟或國家賠償訴訟
(D)可分為公法或私法性質的事實行為
(B)行政訴訟法第8條-一般給付訴訟,專門為事實行為設置的訴訟類型
(C)事實行為可打一般給付訴訟或國家賠償訴訟
(D)可分為公法或私法性質的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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