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下列對於我國行政法人之描述,何者正確?
(A)地方政府不得設置行政法人
(B)解散行政法人需經立法院同意
(C)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為行政法人
(D)行政法人不得舉債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2), B(204), C(2568), D(221), E(0) #2769996
統計: A(42), B(204), C(2568), D(221), E(0) #2769996
詳解 (共 10 筆)
#5103929
152
0
#5129934
(D)
行政法人法 第 36 條:
行政法人所舉借之債務,以具自償性質者為限,並先送監督機關核定。預算執行結果,如有不能自償之虞時,應即檢討提出改善措施,報請監督機關核定。
28
0
#5132606
行政法人法 第 40 條
行政法人因情事變更或績效不彰,致不能達成其設立目的時,由監督機關提請行政院同意後解散之。
行政法人解散時,繼續任用人員,由監督機關協助安置,或依其適用之公務人員法令辦理退休、資遣;其餘人員,終止其契約;其賸餘財產繳庫;其相關債務由監督機關概括承受。
16
0
#5504761
補充:
地方政府行政法人
1.依據高雄市專業文化機構組織章程
第二條 高雄市專業文化機構(以下簡稱本機構)為行政法人,其監督機關為高雄市政府。
其組織轄下包括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高雄市電影館與高雄市立美術館。
2.高雄流行音樂中心=>自2009年行政院核定計畫,由⽂化部委託高雄市政府規劃、設計、興建,並以新形態的「行政法人」模式營運「高雄流行⾳樂中心」。
3.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轉型行政法人,為非六都首位文化藝術類型地方行政法人單位。
4.臺北市政府所監督之行政法人臺北流行音樂中心掛牌成立,專責流音中心場館經營、流行文化展演、教育及培育產製。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