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請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司設立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不登記,不得以其事項對抗者,僅限善意第三人
(B)公司總經理為任意機關,公司章程如未規定,無須設置總經理
(C)公司名稱,不得使用英文字
(D)董事之報酬,未經章程訂明者,應由股東會議定,不得事後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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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5), B(81), C(59), D(31), E(0) #2560996

詳解 (共 2 筆)

#5065795
公司設立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不登記,或已登記之事項有變更而不為變更之登記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

不用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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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3912
公司法12條:公司設立登記後,有應登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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