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970條:*(姻親之親系及親等)
1.血親之配偶: 兄弟之妻
2.配偶之血親: 自己與(妻之兄弟)
3.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自己與(妻之兄弟之妻)
結論:
非屬上列都不親。
我都這樣記,我跟自己兒子的岳母沒親屬關係=>血親之配偶之血親,不是姻親
16.下列何種人非民法第九七○條姻親之範圍?(A)兄弟之妻(B)自己與妻之兄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