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下列何者,不是補充法律漏洞的方法?
(A)類推適用
(B)法律續造
(C)目的限縮
(D)限縮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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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9), B(444), C(280), D(1358), E(1) #476780

詳解 (共 6 筆)

#741149

法律漏洞補充方法

1類推適用。是指法官受理的案件在法律沒有規定時,採用類似案件的法律規則裁判案件。法理上的規則叫“類似案件類似處理”。

2法律續造:逾越或違反法律文義的「解釋」。 法律內的法的續造(法律漏洞的填補),由法律適用機關進行。

3目的性限縮:是指一個法律條文的文義太寬,將不應該適用的案件包含在內,而按照該條文的立法目的,是不應該包括這類案件的,故排除該類案件的適用。





限縮解釋:為法律解釋方法之一。當法律條文含義過寬,把本不應該適用的事實包括進去了,這時就要將法律條文的含義進行縮小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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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473

法律可以解釋的情況就不算是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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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475
限縮解釋例子
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
人民限縮為成年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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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9727
看完一樓的解答,不懂C/D差別?請人解釋一下
目的限縮:排除案件適用
限縮解釋:排除事實適用
這兩個東西能舉例下麻~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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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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