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存簿儲金,儲戶存款超過計息之最高限額,超過限額之數,不給利息之規定,下列何者適用之?
(A)個人
(B)政府機關
(C)公益法人
(D)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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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608), B(305), C(228), D(154), E(1) #428936
統計: A(12608), B(305), C(228), D(154), E(1) #428936
詳解 (共 4 筆)
#2802535
| 第十九條 | 存簿儲金,每一人或每一團體僅得為一戶。 存簿儲金,儲戶計息之最高存款限額,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由交通部會同中央銀行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超過限額之數,不給利息。 前項限制,於政府機關、自治團體或公益法人,不適用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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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3412
儲匯法§第 十九 條 存簿儲金,每一人或每一團體僅得為一戶。
存簿儲金,儲戶計息之最高存款限額,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由交通部會同中央銀行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超過限額之數,不給利息。
前項限制,於政府機關、自治團體或公益法人,不適用之。
11.郵政存簿儲金之利息如何課稅?
(A)免一切稅捐
(B)利息 1,000 元以下免稅
(C)利息 1 萬元以下免稅
(D)利息全數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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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641
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9條
....前項限制,於政府機關、自治團體或公益法人,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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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6952
存簿儲金,每一人或每一團體僅得為一戶。
存簿儲金,儲戶計息之最高存款限額,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由交通部會同中央銀行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超過限額之數,不給利息。
前項限制,於政府機關、自治團體或公益法人,不適用之。
存簿儲金,儲戶計息之最高存款限額,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由交通部會同中央銀行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超過限額之數,不給利息。
前項限制,於政府機關、自治團體或公益法人,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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