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甲詐騙乙,使乙將其所有市價價值100萬之真跡字畫以5萬元出售予丙。乙於下列..-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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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6/09)
(A)如丙明知或可得而知甲之詐欺行為,乙得撤銷(O;甲為「第三人」,丙為「相對人」) (B)即使丙不知甲之詐欺,乙亦得撤銷(X) (C)須甲丙共謀為詐欺,乙始得撤銷(X) (D)乙受詐欺為與有過失,不得撤銷(X) 民法 第 92 條 (意思表示之不自由)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