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有關特殊教育法的規定,下列那一項敘述是不正確的?
(A)身心障礙兒童之特殊教育應自兩歲開始,
(B)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C)身心障礙學生完成國民義務教育後之升學輔導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 定之,
(D)各直轄市、縣(市)應至少設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分校或班)。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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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法 第29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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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九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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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教育之實施,各級主管機關應依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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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現在特殊教育法(A)選項是否已更改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