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8 受僱於外僑學校甲之中文老師乙懷孕,甲因近年外僑學生減少,中文老師需求降低,有裁員之必要,既 然乙即將生產,甲乃告知乙聘僱其至產假期滿,八周產假薪資照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無論任何原因,懷孕生產期間及產後一年內,甲皆不得解僱乙
(B)甲必須證明對乙之解僱,非因懷孕生產之因素
(C)外僑學校老師無性別工作平等法之適用
(D)解僱乃甲之權利,乙只得依甲之決定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我是MoMo(已上榜) 大四下 (2017/07/02)
看題目想成簡單一點~~A無論任何原因的話,...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凱希 大三上 (2017/11/03)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 2 ★

...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3F
小銀 高二下 (2018/04/10)

AD:勞基法第13條,勞工在第五十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但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而第50條的規定是就是產假。

BD: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違反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C: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條,本法於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亦適用之。

4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3/04/08)
5770621-64310ae045619.jpg#s-739,1278

48 受僱於外僑學校甲之中文老師乙懷孕,甲因近年外僑學生減少,中文老師需求降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