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分行為之撤銷涉及身分關係之變動,故為求慎重,主張撤銷者均須以訴訟為之,故學者批評配偶死亡對生存配偶責任加重,如民法1114條互負扶養義務,生存配偶與他方父母同居者
補個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抗字第802號民事裁定裁判)
准許離婚判決一經確定,婚姻關係即因該確定判決所生之形成力而解消,此與夫妻一方死亡,婚姻關係當然解消者,在身分法上效果未盡一致,此觀民法第九百七十一條規定,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不及於因夫妻一方死亡者自明。
台灣婚姻關係消滅有二個情形,
...
28 下列何者非民法姻親關係消滅的原因? (A)裁判離婚 (B)婚姻的撤銷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