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 債務人接受支付命令送達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提出異議應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為之
(B)提出異議時,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
(C)若逾法定期間始提出異議,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D)若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義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蜻蛉 高三下 (2017/09/25)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已上榜,謝謝阿摩,謝謝摩友 大一上 (2018/05/18)

第 516 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或訴訟費用。

第 518 條

債務人於支付命令送達後,逾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始提出異議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第 521 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義。

前項情形,為裁定之法院應付與裁定確定證明書。

債務人主張支付命令上所載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者,法院依債務人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5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1/31)

(A)提出異議應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6F
Yan Gachi 大四上 (2022/06/26)
第 516 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或訴訟費用。

第 518 條
債務人於支付命令送達後,逾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始提出異議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第 521 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義。
前項情形,為裁定之法院應付與裁定確定證明書。
債務人主張支付命令上所載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者,法院依債務人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14 債務人接受支付命令送達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提出異議應於送達後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