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何者不屬於一般所稱法律漏洞之補充方法?(A) 論理解釋(B) 類推適用..-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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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誰 小二上 (2024/04/17)
(A) 論理解釋:參酌法律制定的理由、沿革及其他相關事項,不拘泥於法律條文的字句,依據一般推理的原則,以闡明法律條文真義的解釋。
(B) 類推適用:A法條對類似事件有規範,就以A法條適用此一事件。例如,民法第787條袋地通行權,在甲與乙各自擁有同公寓不同樓層時,甲擁有1樓所有權,乙則有2樓所有權,則乙可向法院要求對甲袋地通行權。
(C) 目的限縮:某項法律應為消極限制,但卻無明文限制,基於法律規範意旨,而予以限縮 。
(D) 法律續造:為求填補空檔(彌補漏洞)起見,於是需要透過裁判,對於既有的法律概念,提出新的詮釋,賦予新的生命,經由法律續造,使法律能夠與時俱進。
資料來源:
(A) 論理解釋:https://www.google.com/searc...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