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關於民事法院處理案件適用法律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不告不理
(B)無法律規定時可拒絕審判
(C)適用自由心證
(D)一事不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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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0), B(6226), C(630), D(144), E(0) #1402485
統計: A(240), B(6226), C(630), D(144), E(0) #1402485
詳解 (共 5 筆)
#3204660
民法第1條規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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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455
民法第一條 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白話 民事訴訟 法官不能因為法律沒規定就不審理 法律沒規定依習慣 沒習慣在依法理
立法理由
查民律草案第一條理由謂凡關於民事,應先依法律所規定,法律未規定者,依習慣、
無習慣者,則依法理判斷之。法理者,乃推定社交上必應之處置,例如事親以孝及一
切當然應遵守者皆是。法律中必規定其先後關係者,以凡屬民事,審判官不得藉口於
法律無明文,將法律關係之爭議,拒絕不為判斷,故設本條以為補充民法之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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