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3 項之規定,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請 問下列何者為依此制定之法律?
(A)行政院組織法
(B)行政程序法
(C)中央法規標準法
(D)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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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2), B(26), C(148), D(885), E(0) #455108

詳解 (共 3 筆)

#1330375

首先,憲法修3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
行政程序法 > 沒有準則性的規定 中央法規標準法 >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 準或準則。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五條 > 但業務相同而轄區不同或權限相同而管轄事務不同之機關,其共同適用之組織命令定名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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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324
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一條 為建立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共同規範,提升施政效能,特制定本法。

行政院組織法只是專門規定行政院及下轄機關,非國家機關的準則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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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6367
其實不知道哪個法也很好猜:A國家機關不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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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97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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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國家機關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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