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公務員服務法上規定,公務員對於兩級長官同時所發命令,應為如何之處理?
(A)以上級長官之命令為準
(B)以下級長官之命令為準
(C)以法院之命令為準
(D)由公務員自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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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014), B(287), C(96), D(15), E(0) #189895

詳解 (共 4 筆)

#266449
第三條(不同長官所發命令之效力)
  公務員對於兩級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上級長官之命令為準;主管長官與兼管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主管長官之命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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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55
第 3 條 公務員對於兩級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上級長官之命令為準,主管長官與 兼管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主管長官之命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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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8541
兼管長官應該就是指,A部門和B部門,B可兼管A部的人,但仍以A部長部為主。
就好像兼任老師和導師一樣,當然是以導師的命令為主

以上是我的理解方式~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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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867
甚麼是兼管長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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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56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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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對於兩級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上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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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43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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