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有關下列各個組織屬性的敘述,何者正確?
(A)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是輔助單位
(B)台灣高鐵公司是財團法人
(C)中華郵政公司是公營事業
(D)中華電信公司是行政機構
(A)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是輔助單位
(B)台灣高鐵公司是財團法人
(C)中華郵政公司是公營事業
(D)中華電信公司是行政機構
統計: A(598), B(1037), C(3856), D(259), E(0) #2592766
詳解 (共 10 筆)
▲我國的國營:
1.央行主管: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
2.經濟部主管:台糖、中油、台電、台水
3.財政部主管:中輸銀、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台銀、土銀、台酒、財政部印刷廠
4.交通部主管:台鐵、中華郵政、港務公司、桃機公司
5.金管會主管: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僅列出中央主管的國營,尚有地方的公營事業。
▲民營:
e.g.中鋼、中華電信、台鹽
上述文字多摘自維基。
感謝留言補充。
(A)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是輔助單位 (錯誤)
臺灣鐵路管理局,是中華民國交通部的部屬機關(附屬事業機構)。
沒有臺灣鐵路公司,而是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簡稱:臺灣鐵路局、臺鐵局、臺鐵,是交通部的營運部門,負責經營臺灣傳統鐵路系統(臺灣鐵路)。營運路線共有13條,長度達1085.3公里。另外,於2013年5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委託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
臺鐵局於1990年代之後的營運狀況已經處於嚴重虧損,至2000年已經累積負債至將近新臺幣千億元。於2002年改組為負責決策的「臺鐵公司化專案小組」及執行面的「臺鐵公司化工作小組」,來著手規劃臺鐵局的公司化與民營化,惟辦理進度緩慢,未能提出具各方共識的確切計畫而遭到擱置,又於2018年及2021年發生重大行車事故,使臺鐵局組織改造議題再度重啟討論。
因此,目前「臺灣鐵路」,仍是由交通部的部屬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掌管,是行政機關,非屬於民營企業。
(B)台灣高鐵公司是財團法人 (錯誤)
台灣高鐵公司是私人企業,實質上成為國有企業,交通部為最大股東已掌控實質經營,而不是奉獻公益的民間 財團法人。
台灣高鐵公司,最初設立全由民營企業持有,但通車後的財務狀況不佳,一度傳言即將破產倒閉,再由公營及泛公營企業注資新臺幣300億元,使政府掌控股份達到超過6成;此方案實施後,台灣高鐵公司實質上成為國有企業,交通部為最大股東已掌控實質經營。
詳細說明如下: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灣高鐵公司、台高公司、THSRC
台灣高速鐵路的營運機構,前身為大陸工程、富邦集團、東元集團、太電集團及
長榮集團為競逐台灣高速鐵路經營權而投資集資組成的「台灣高鐵聯盟」。在1998年從中華民國政府手中以BOT模式,接下該鐵路系統的興建計畫。
台灣高鐵公司的股份,最初全由民營企業持有,但因台灣高速鐵路通車後的財務狀況不佳,一度傳言即將破產倒閉,遂於2015年實施台灣高鐵財務改革方案,先由原始股東減資6成後,再由公營及泛公營企業注資新臺幣300億元,使政府掌控股份達到超過6成;此方案實施後,台灣高鐵公司實質上成為國有企業,交通部為最大股東已掌控實質經營,也變相使台灣高速鐵路的BOT營運模式提前結束。
2016年10月27日,台灣高鐵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此後高鐵債務獲得緩解,加上每年獲利穩定增長,高鐵經營逐漸好轉,成為西半部的重要客運工具之一 。
(C)中華郵政公司是公營事業(正確)
中華郵政公司,是中華民國的郵政事業機構,為交通部完全持股的國營企業。
中華郵政公司,經常讓人想到的是 郵局。
中華郵政公司,前身為交通部郵政總局,為突破既有的經營限制、並增加市場競爭力,2002年7月中華民國政府修正《郵政法》,並於2003年1月1日將其公司化。
業務:
營業項目相當多元,其中主要為郵務、金融兩大業務。
郵務業務包括郵件遞送與快遞,金融業務則包括郵政儲金、匯兌、簡易人壽保險、
房屋貸款、金融商品代銷等。其他服務項目還包括集郵、商品代銷,以及資產營運
等經中華民國交通部核可之業務。
截至2012年底止,除了屏東縣獅子鄉、臺東縣金峰鄉與花蓮縣萬榮鄉外,中華郵政在各鄉鎮市區均設有郵局。共計1,322處、委辦機構1,261處。因電話、網際網路等電子通信方式的普及,加上民間快遞業者競爭,使得中華郵政的本業「郵務業務」
大幅萎縮,但因快捷與包裹服務等定價較民間業者相對便宜,因此在臺灣仍擁有一定的市場佔有率。
另一方面,中華郵政經營金融服務的時間相當悠久,2012年的營業額甚至達到全公司營業額的80%,遠超過郵務本業的7.93%,壽險資金約新臺幣6,764億元,儲金總額為臺灣各銀行中第一位。若將郵局視為一般銀行之分行,是營業據點最多的銀行,遠超過第二名: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的288處。
(D)中華電信公司是行政機構 (錯誤)
中華電信公司,已從交通部所屬的國營事業,轉變成為民營企業。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中華電信、中華電、CHT,是中華民國(臺灣)的電信業民營公司。
前身為交通部電信總局的營運部門,1996年因中華民國政府施行電信自由化政策,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根據電信三法,從交通部電信總局中分拆出來及走入公司化而來,其業務範圍涵蓋固網電信、行動通信及數據通信等。
【相關考古題補充】
10 「國營的中華郵政轉為中華郵政公司」是屬於那一類型的民營化?答: A
(A)組織民營化
(B)任務民營化
(C)功能民營化
(D)財產民營化
民營補充一個 台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