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有關分(合)戶登記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在同一戶籍地址內,不同戶間另立新戶或合併為一戶者,應為分(合)戶登記
(B)分(合)戶登記的類型包括:分立新戶、全戶合入他戶、部分合入他戶
(C)同一戶籍管轄區域內分合戶,應至現住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D)遷入他戶者,無論遷入地與原戶籍地址是否為同一,一律為遷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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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 B(199), C(167), D(1641), E(0) #860411

詳解 (共 9 筆)

#1413188
D. 遷入地與原戶籍地址 ---> 分(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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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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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221
遷徙登記一定是不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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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844
因為他戶若與原戶籍在同一管轄區,應為住址變更登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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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8143
C不是應該是在戶籍地的戶政事所辦理登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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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680
那C呢?依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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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580
D應該怎麼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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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002

C→分(合)戶都是同一地址,所以是戶籍地也是現住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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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949
覺得c是住址變更登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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