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甲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報或申請現金增資,即對外公開募集、發行新股票,其法律責任為何?
(A)公司負責人將被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B)公司應於七日內向主管機關補辦申報或申請案
(C)主管機關將通知公司解除其負責人職務
(D)公司負責人將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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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 B(110), C(54), D(315), E(0) #839831
統計: A(48), B(110), C(54), D(315), E(0) #839831
詳解 (共 2 筆)
#1117236
§174II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科或併科1500萬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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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38
但此條未說明是公司負責人要被處罰,請問是哪裡有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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