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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正式教師(含代理教師)聯合甄選:教育專業#77239 |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正式教師(含代理教師)聯合甄選:教育專業#77239

年份:108年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17.依照教育基本法第二條規定,下列何者是教育權的主體?
(A)教師
(B)國家
(C)人民
(D)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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