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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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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101 臺北市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初試:教育專業科目#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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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101 臺北市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初試:教育專業科目#8410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101 臺北市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初試:教育專業科目#8410
年份:
101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5. 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指出,下列何者是教育權的主體?
(A)教師
(B)學生
(C)人民
(D)家長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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