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專業職(二)外勤/運輸業務 1-運輸業務 3: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 6 章)#18730
年份:104年
科目:(舊)郵政法規大意 (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
17.掛號郵件之招領期間為:
(A)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算十五日
(B)自收到通知之次日起算十五日
(C)自通知招領之日起算十五日
(D)自通知招領之次日起算十五日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第 五十 條 經按址投遞而無法投交之掛...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郵件處理規則 第50條 1.經按址投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