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民法第74條第1項規定:「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下列關於此暴利行為之敘述,何者是正確的?
(A)此非衡平規定
(B)此係強行規定
(C)此係任意規定
(D)此係嚴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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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2), B(1538), C(772), D(248), E(0) #167469

詳解 (共 10 筆)

#171081


可是法院具有強制力~

任意規定是法律效力取決於當事人之間,而不是針對當事人要不要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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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6667

強行規定就是像題目這種 命令你要去做

民法第74條第1項規定:「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

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法律效果 強行規定

任意規定就是像民法203雙方當事人可以事先約定利率 但沒約定的話就年利率5%

任意的點在沒有強制當事人要在約定在幾%年利率

假如法律規定全國的利息年利率只能5% 那就是強行規定了

這是我的理解 有錯請不吝糾正

民法第 203 條

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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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431046
強行規定解釋為法院之撤銷或改變法律規定是可以強制受有瑕疵之法律行為讓它強制失效或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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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86


強制規定又稱命令規定

禁止規定--法律禁止當事人為某種行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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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290
既然為得,應該為任意規定不是嗎? 因為取決於利害關係人要不要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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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490
不知道強行跟嚴格的定義是什麼?
沒有嚴格怎麼會有強行的規定?不應該是同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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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067

請問有人可有更深入一點的解釋嗎?依最佳解的說法還不是很瞭解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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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83415
請問嚴格規定是指什麼?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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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52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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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22080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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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18565
未解鎖
法規名稱: 民法 EN 生效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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