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乙拜託丙幫忙自己殺死宿敵丁,在丙仍猶豫不決情形下,甲出面協助乙勸誘,丙終於應允而將丁
殺死。問依實務見解,甲為:
(A) 對乙成立教唆殺人的幫助犯
(B) 與乙成立教唆殺人的共同正犯
(C) 對丙成立
殺人罪的幫助犯
(D) 與乙、丙成立殺人罪的共同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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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4), B(141), C(383), D(31), E(0) #2546500
統計: A(224), B(141), C(383), D(31), E(0) #2546500
詳解 (共 4 筆)
#7071521
實務上,幫助犯是指對「故意實行犯罪行為之他人」提供助力者,必須先有已經決意實行犯罪之行為人,始有成立幫助犯之可能。
所以教唆是惹起犯意,幫助就是必須要幫助已遭惹起或有犯意之人
本案乙拜託丙幫忙自己殺死宿敵丁,丙-猶豫不決(看起來有惹起犯意,乙惹起,所以乙行為比較像教唆)
幫助犯幫助行為: 分為物理上(如提供工具)與精神上(如加油打氣)兩種,並且兩者皆可成立幫助犯。
本案甲出面協助乙勸誘(加油打氣,如:丁作惡多端,死不足惜),丙終於應允而將丁殺死,所以答案甲對丙成立殺人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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