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我國海商法中載貨證券有關涉外事件之『法律適用』以及『法院管轄』之規範,下列 何項之敘述違反海商法之規定?
(A)載貨證券所載之裝載港為基隆港口者,若依海商法 對台灣之託運人保護較優者,應該適用我國海商法
(B)是依卸貨港之相關法律,或依國 際公約
(C)卸貨港為高雄港之載貨證券所生之爭議,得由高雄港法院管轄
(D)載貨證券 訂有仲裁條款者,經契約當事人同意後,得於我國進行仲裁,不受載貨證券內仲裁條 款之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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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34), C(5), D(14), E(0) #3141173

詳解 (共 1 筆)

#7051222
1. 題目解析 這道題目考查的是我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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