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關於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董事會開會時,董事可委託其他股東出席,但須於公司章程上明訂
(B)為強化公司治理,董事會開會,董事應親自出席,不得以視訊會議為之
(C)為提升董事會效能,公司章程得訂明經全體董事同意,董事就當次董事會議案以書面方式行
使其表決權,而不實際集會,視為已召開董事會,以書面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董事,視為親自
出席董事會
(D)公司章程允許董事會由他人代理出席時,董事僅得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應於每次出具委
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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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 B(5), C(77), D(253), E(0) #2035793
統計: A(20), B(5), C(77), D(253), E(0) #2035793
詳解 (共 3 筆)
#5064979
召開董事會時,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董事簽到,並供查考。 董事應親自出席董事會,如不能親自出席,得依公司章程規定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如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董事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時,應於每次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 第二項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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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3051
視訊.書面於公開發行公司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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