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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A商標認證◆商標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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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111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商標類試題_共同考科:商標法規#11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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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1年 - 111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商標類試題_共同考科:商標法規#111664 |
科目:
TIPA商標認證◆商標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1年 - 111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商標類試題_共同考科:商標法規#111664
年份:
111年
科目:
TIPA商標認證◆商標法規
17. 關於我國商標法之法定期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申請人因天災以致遲誤法定期間者,得於該原因消滅後三十日內以書面 敘明理由,申請回復原狀;
(B)始日一律不計算在內;
(C)遲誤主張優先權已逾六個月者,不得申請回復原狀;
(D)遲誤法定期間已逾六個月者,不得申請回復原狀。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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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lise
B1 ·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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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B)不正確。依商標法第16條規定「有...
(共 17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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