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關於檢方相驗屍體證明書製作問題之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
(A) 前項相驗,檢察官得命檢察事務官會同法醫師、醫師或檢驗員行之
(B) 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 218 條規定:「遇有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
該管檢察官應速相驗。」
(C) 檢察官最重要工作在犯罪訴追,若無犯罪嫌疑,通常就事故發生原
因不予深究;故既然已在相驗屍體證明書之死亡種類:勾選「意
外」,當然等於已確定證明意外保險事故無誤,訴訟上不得用以反證
來證明其所載事實之不真實
(D) 由檢察機關製作的相驗屍體證明書僅具有公文書形式上之真實,訴
訟上得用以反證來證明其所載事實之不真實
U60-理賠理論與實務
103 年度秋季測驗—理賠理論與實務 第 7 頁/共 15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