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法 第14條
休職期滿,許其回復原職務或相當之其他職務。自復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前項復職,得於休職期滿前三十日內提出申請,並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之復職規定辦理。
38 休職,休其現職,其期間為多久? (A) 3 個月以上、2 年以下 (B)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