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分管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土地分管契約之內容..-阿摩線上測驗
16F 角胡麻 大二上 (2021/09/14)
甲乙丙三人分別共有A地,應有部分各為三分之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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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 不懼風雨,終會有光。 大三上 (2023/12/20)
依民法規定,關於分管契約之敘述錯誤 (A) 土地分管契約之內容以相對人明知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得發生對抗第三人之效力 》分管契約即是共有人間相互約定由一人或數人管理該共有物(C),ex.出租。因分別共有是各共有人就該共有物各有其應有部分並存在於共有物「每個抽象之點之上」,所以不能就該「特定」部分使用收益處分。 》共有物之管理或協議分割契約,實務上認為對於應有部分之受讓人仍繼續存在(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1065號判例)。使用、禁止分割之約定或依本法修正條文第820條第1項所為之決定,亦應做相同之解釋。又上述契約、約定或決定之性質屬債權行為,基於債之相對性原對第三人不生效力,惟為保持原約定或決定之安定性,特賦予物權效力,...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