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有關職位分類依據的分類性質,下列何者有誤?
(A)年資等級
(B)責任輕重
(C)繁簡難易
(D)工作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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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913), B(376), C(980), D(883), E(0) #1786743
統計: A(6913), B(376), C(980), D(883), E(0) #1786743
詳解 (共 9 筆)
#2921125
職位分類之構成因素,大致有以下五項:
1. 職系:工作性質相同,而責任輕重和困難程度不同的一些職位系列。
2. 職等:工作性質不同,但困難程度、職責輕重、工作資格條件相同的職位。
3. 職位:職位分類結構之基礎,為最基本的構成因素。
4. 職組:工作性質相近的若干職系之集合。
5. 職門:工作性質相近的若干職組之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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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6732
簡(繁簡)直(資格)任(責任)性(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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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0008
1.1. 政府每一個職位可根據工作分析結果,將之歸入適當的職系與職等,以做為人事管理的基礎,此稱之為﹕
(A)工作豐富化
(B)職位分類
(C)計畫評核術
(D)功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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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1295
品位分類制(人為中心)-->記法:人品
1.所謂「品位分類制度」,是以「人」為中心,就公務人員所具有的資歷,做為分類的標準和依據,也就是依任職之公務人員予以分列品位等第。
2.在品位分類結構中,官員既有官階,又有職位。官階顯示品位等級,代表地位之高低、資格之深淺、報酬之多寡;職位則顯示權力之等級,代表職責之輕重、任務之繁簡。
3.官與職是分開的,既可以有官無職、有職無官,更可以官大職小、職大官小。
4.總之,品位分類是以「人」為中心而設計的結構,著眼點在人而非在事。
職位分類制(因事擇人)-->記法:柿子(事職)
1.職位分類係依據職位的工作性質、工作的繁簡難易、責任的輕重以及所需資格條件的高低,將職位區分為若干具有共同特徵和運作便利的類型,以做為人事管理業務處理基準的一種科學管理制度。
2.在職位分類結構之中,文官本身的等級和行政系統中的職位等級合二為一,官與職融為一體。沒有品味分類結構中那種獨立於職位之外的官階。總之,職位分類是以「事」為中心,等級隨職而定,而非隨人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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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002
聯想 : 人品 職事(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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