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連結禁止
看到限制 就比例原則
第 23 條 (基本人權之限制)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公益原則)所必要者外(比例原則),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法律保留)。
該規定所採取之限制手段與目的達成間具實質關聯性,為保護重要公益所必要
18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對離職公務員選擇職業自由予以限制的規定,經大法官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