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下列關於繼承方式之說明,何者正確?(A)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五年內,從被繼承..-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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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雪莉 大一下 (2020/06/10)
民法第 1148-1 條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 2 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 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民法第 1149 條 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應由親屬會議依其所受扶養之程度及其他關係,酌給遺產。 民法第 1146 條 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 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 10 年者亦同。 民法第 1179 條 遺產管理人之職務如左: 一、編製遺產清冊。 二、為保存遺產必要之處置。 三、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限定 1 年以上之期間,公告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及受遺贈人,命其於該期間內報明債權及為願受遺贈與否之聲明,被繼...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