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依據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之組織及評審規範,對於受託人就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評審時,其信託財產交付金額達新臺幣伍仟萬元以上者,其抽查比率不得低於多少?
(A)百分之三
(B)百分之四
(C)百分之五
(D)百分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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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3), B(18), C(712), D(19), E(0) #34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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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8633
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之組織及評審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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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之組織及評審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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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委員會評審信託財產之內容如下:
一、對信託財產不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由信託業務專責部門就信託財產運用之彙總運用概況
提出報告。
二、對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應就個別帳戶審議其信託財產之運用是否遵循法令規範並符合管理運
用計畫、信託約定以及有無顯不合理之運用狀況。
三、對共同信託基金,應就個別基金審議其信託財產之運用是否遵循法令規範並符合募集發行計
畫、信託約定以及有無顯不合理之運用狀況;並審閱信託業依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
三條所提出之檢討報告。
四、對於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及資產信託,應依信託公會對於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及資產信託之
信託財產評審所擬定之評審原則審查信託財產。
五、除本條第二至四款之信託外,對於其餘就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應審議其信託財
產之運用是否遵循法令規範、符合信託約定及有無顯不合理之運用狀況。評審時應採隨機方
式進行抽查,每次抽查件數,其信託財產交付金額達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上者,抽查比率不得
低於百分之五;其低於新台幣五千萬元部分,應至少抽查五筆。
六、對於本規範第十一條聘請之外部專業人員就信託財產運用情況所提出之分析、報告予以審查。
七、除本規範外,如有其他法律就信託財產之評審另有規定,本委員會亦應遵照該規定評審信託
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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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79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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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題 正解:C(5%) 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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