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2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1 屆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授信法規#113484
年份:112年
科目:初階授信法規
18.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之當事人,自陳明合意停止時起,如於幾個月不續行訴訟者,視為 撤回其訴或上訴? (A)六個月內 (B)八個月內 (C)四個月內 (D)二個月內